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11-07
【案情简介】
投诉人王女士与2024年10月24日,在杜桥镇某服装店购买一件价值120元的外套,第二天因尺寸问题想要退货退款。双方协商不下,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结果及过程】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鞋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王女士表示当时是委托朋友购买,与商家沟通好若是不合身可以换货,第二天来换货时发现没有符合自己的尺寸,且商家表示该尺寸需等几天才能到,认为等待时间过长,想要退货退款。商家表示当时购买时并未同意可以退货退款,现在不能接受消费者退货退款。经调解,商家愿意退回95元货值,消费者退回外套。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消费者与商家在购买前协商确定可以更换尺寸,但商家没有合适的尺寸,可以协商退货退款。
【消费警示】
部分消费者认为实体店购买衣物具有无理由退款保障,想要退货退款时却被商家拒绝,对此非常烦恼。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在实体店购买衣物时要与商家协商确认好七天无理由及售后相关事宜,购买后索要相关票据,出现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避免时间过长产生纠纷难理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