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11-07
【案情简介】
投诉人李先生于2024年9月4日,在杜桥镇某某衣服专卖店内购买了一条价值120元的西裤。最近3天穿戴使用过后发现裤子存在起球的现象,认为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协商不下,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衣服专卖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李先生在购买后一直未穿,最近穿了3天裤子就出现了起球的现象。商家表示自李先生购买至今已过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不能确定李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且裤子起球可能是消费者的使用习惯、摩擦等原因,对于全额退货退款不能接受,且由于该条裤子属于库存处理货,已经没有多余的同款式裤子,无法更换。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退还一半的货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并非定制产品,在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后,可以与商家协商进行换货或者退货退款。
【消费警示】
多数消费者在碰到购买到新衣物后,短期使用出现起球,掉线等情况时都会非常苦恼。在向商家表达退货退款或者换货诉求时,经常无法得到满足。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保障,消费者在购买衣物时应及时索要票据,在选择商家时,应提前与商家沟通了解七天无理由及售后等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双方可及时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