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陀区消保委 时间:2024-11-08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推动外卖商家诚信经营,今年以来,普陀区消保委、市场监管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及时摸排整治、规范提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曝光惩戒,持续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线上线下协同,融合打牢“数据地基”。运用浙江省电子化登记、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及“浙江外卖在线”平台,基层监管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网络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摸,梳理外卖商家名单,掌握详细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截至2024年10月,全区共有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单位1134家,其中“美团”外卖831家,“饿了么”外卖1053家。
二是流程管理规范,着力强化“全链管控”。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960家,建设率达88.5%,在线率达94.1%。今年向商家免费提供外卖封签30万份,已累计提供280万份,“外卖封签”使用得到基本普及,保障了消费者“舌尖”安全。多形式宣贯《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指导,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召开培训会2次,培训外卖商家300余家次,微信工作群发送信息10余次。
三是齐头并进共治,全面整改“隐患盲区”。结合日常线下检查、线上巡查开展网络餐饮监督检查1673家次,责令整改185家次,立案15起。开展夏季餐饮自制饮品专项整治,检查自制饮品外卖商家72家,发现问题21家,立案查处1家。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消费维权代表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地查看6家网络餐饮单位后厨环境卫生、“阳光厨房”、食材采购储存等情况。
四是持续晾晒公示,树立良好“安全典范”。充分利用餐饮行业红黑榜制度,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列为黑榜,将规范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和措施明显的餐饮单位列为红榜。2024年已累计推出八期以外卖商家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红黑榜”,并在掌上普陀等媒体进行公示,在社会公众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进一步压实外卖商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