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费维权网-凯发旗舰厅下载

衣服褪色惹人烦,共同协商把款退

来源:临海市消保委 时间:2024-11-07

【案情简介】

投诉人王先生于2024年9月13日,在杜桥镇某服装店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件衣服穿洗一个月后衣服褪色,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双方协商不下,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服装店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王先生表示衣服褪色严重,影响观感。商家表示衣服购买已经一个月,可能是消费者清洗不当造成褪色,并非衣服质量问题,对于退货退款不接受。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表示愿意退货并返还一般货款,消费者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并非定制产品,在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后,可以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

【消费警示】

购买衣物已成为人们平凡且高频的消费行为,不少消费者在购买衣物后出现褪色现象,但是商家不接受退货退款或者换货,对此不少消费者感到烦恼。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衣物时,应向商家询问衣物的材质和清洗方式,并且询问七天无理由及售后相关问题,在购买后索要票据,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


网站地图